1、各实验室管理员(专职实验教师)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属性制定相应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则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3、实验室管理员(专职实验教师)应每日对本实验室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教学辅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4、若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刻排除并记录到《实验室值日台账》上,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实验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应急安全通道的方位。
5、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和维护大型或精密仪器设备。
6、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热器具。实验室无工作需要时,一律切断电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巡查,高危实验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中危实验室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普通实验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2)《实验室运行记录表》及《实验室值日台账》的填写情况。
(3)实验室卫生情况。
(4)实验室教学设备、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5)实验室电器使用状况。
(6)实验室防盗设施。
(7)实验室消防器材状况。
(8)大型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及使用记录。
(9)影响实验室安全的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砖、布线、屋顶、墙壁等辅助设施是否有破裂、裸露、渗水、漏雨等状况;
9、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日检、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巡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归档(含整改前后照片);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委会、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实施。整改完成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安委会、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提交整改资料(含整改前后照片)并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