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干部之间的工作协调,统一工作要求,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及时部署、安排、调整、检查内部工作,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实现有效管理。召开例会工作成为重要的工作手段,为了规范例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例会范围
本办法涉及的例会包含:团总支部门例会、团总支部长例会、团总支代管的班委例会三个类别;
二、例会周期
团总支部门例会:每1周召开一次,由部门副部长轮流主持会议和做会议记录;
团总支部长例会:每2周召开一次,由部门副主席轮流主持会议和做会议记录;
团总支代管的班委例会:每4周召开一次,由部门副部长轮流主持会议和做会议记录;
三、例会内容要求
各例会负责人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要有准备、不能为了开会而开会,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通报系相关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汇报近期工作;
3、布置后续工作要求;
4、交流工作中的相关内容;
四、例会参会要求
1、团总支部门例会和团总支代管的班委例会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于每年3月和每年9月上报团总支组织部,上报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更改需要提交书面报告;
2、团总支部长例会和主席决定时间地点,于每年3月和每年9月上报团总支书记,上报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更改需要提交书面报告;
3、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会议负责人书面请假;
4、无故迟到、缺席,第一次给予警告,检讨5000字;第二次检讨10000字,取消该学年一切评优评奖;第三次给予辞退处理,进行全系通报。
5、出席会议的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相应会议笔记。
6、团总支书记每月至少列席1次部长例会,学生会正副主席列席部门会议每月不得少于1次,列席会议主要检查会议情况和查看工作布置情况;
电计系团总支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