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将危害处置在伤害最小的状态,现将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步骤要求如下:
一、突发事件种类:
1、心理类突发事件: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出现行为异常的学生个体,对自己或他人带来不便或是影响,甚至可能危害自身或是他人安全的,由发现人员进行上报;
2、教学类突发事件: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教学突发事件,例如教师迟到、未到、早退、学生上课人数不达标等情况,由班长、学习委员同时上报;
3、生活类突发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例如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疾病、治安事件等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由目击者上报;
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因为自然灾害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地震、火灾、雷雨等恶劣自然灾害造成破坏等情况,由目击者上报;
5、群体类突发事件:打架、非法集会、治安事件等,由目击者上报。
二、突发事件应急上报信息内容要求
1、内容包含: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大体描述、人员信息(姓名、专业、性别、其余关键信息);
2、上报以电话和信息(QQ消息、微信消息、短信消息等)上报多种方式结合;
三、突发事件处置步骤
1、心理类突发事件:
第1步:目击者或是心理委员将突发情况报班主任、系心理辅导老师,有危害他人或危害自身行为的直接联系学工办主任林永年,联系电话(13890635150);
第2步:班主任、辅导员、学工办按心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后续处置;信息上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听从学工办老师指挥,配合开展后续工作;
第3步:处置完结后,系心理工作负责老师留存相关记录。
2、教学类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第1步:班长和学习委员分别了解教学突发事件的情况,掌握以下内容:时间、地点、突发事件大体情况;
第2步:班长和学习委员分别按要求进行上报工作:班长向班主任和学工办主管学风的老师(刘碧冰)同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学习委员向系教务办和系学生会学纪部部长同时上报;
第3步:教务办和学工办依据教学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4步:教务办处理完结后,将突发事件简要向系党总支书记进行汇报,学工办主管学风的老师向学工办主任进行简要汇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3、生活类、自然灾害类、群体类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目击者依据本人的不同身份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1)学生干部目击者:
第1步:将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如暂时无法联系上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的,直接联系可能联系上的任意系领导,同时向主管自己工作的上级报告。
第2步:在学工办的指导下,学生干部目击者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按指导进行第一时间处理,未做指导的不擅处理,避免因不懂专业知识好心办坏事。
第3步:班主任接到突发事件消息,需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协助学工办进行处理。
第4步:学工办在接到突发事件消息后,需要第一时间上报系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5步: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学生干部目击者、班主任、学工办人员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6步:不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由学工办现场指挥,按主管部门的指导进行处理。
第7步:处理完毕的学生干部和各级老师,做好在此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记录。
(2)非学生干部目击者:
第1步:将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自己所在专业的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紧急联系电话13890635150),如暂时无法联系上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的,直接联系可能联系上的任意系领导。
第2步:在学工办的指导下,尽可能协助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或按指导进行处理。
第3步:在现场不拍照、不发朋友圈,不擅自主动帮忙,避免因不懂专业知识好心办坏事。
第4步:依据到达现场老师的安排进行协助或撤离,要求撤离的,尽快撤离现场。
四、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1、学生干部、目击者为我系学生的,如果出现报告不及时的,班主任在收到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的后果,都将在事后追究其责任;
2、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无论是目击者还是学生干部,不得在事情没有处理结束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网络和线下圈子传播突发事件相关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