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电计系团总支工作回复上报要求(2021)


为更好的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培养团总支学生干部提高工作能力,为各部门培养好接班人,特制订本工作要求。

一、目的

1、及时并充分沟通,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为团总支培养工作负责人

二、工作回复上报涉及范围

当工作任务下达后,根据工作内容的性质分为:日常工作回复上报和紧急工作回复上报两种。

二、回复上报要求

1、部门日常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需至少每2周主动定期向分管副主席、主席和指导老师单独提供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回复上报、事件相关记录、后续工作计划、目标实施等;

部门参与人员:副部长、部门重点培养对象1-2名;

方式及要求:

(1)采用面对面回复上报方式,时间地点可以在回复上报前与上级对象进行约定;

(2)回复上报时要准备好书面材料上交,书面材料上交后不再返还,部门需要留存的部门做好备份;

2、紧急及重要工作

在大型工作安排、特色工作安排、涉及部门长远发展及规划等工作计划开展前和工作结束后,需要向团总支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回复上报。

人员:主席、分管副主席、对应部门的正副部长;

方式及要求:

(1)采用面对面回复上报方式,时间地点可以在回复上报前与上级对象进行约定,尽可能安排在工作日上班时间;

(2)回复上报时要准备好书面材料上交,书面材料上交后不再返还,团总支需要留存的做好备份;

(3)在团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对工作进行要求后,及时按要求进行落实;

(4)在后续落实过程中,主席、分管副主席、对应部门的部长(或负责人)应将工作进度及时向团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报告(短信、电话等方式报告即可),直至工作任务结束;

(5)工作任务结束后,由主席再次召集分管副主席、对应部门的正副部长对团总支、党总支针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

3、突发事件上报

突发事件上报参考《电计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突发事件处理步骤》进行处置。

 

 

 

 

                                                      电计系团总支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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