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电计系党团工作站工作要求(2023)


前言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党员、团员的个人素养,发挥学生党员、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我系党总支应校党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团员的政治素养,成立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

第一章  

第一条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是在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立足学生公寓开展工作的学生党员、团员工作机构。

第二条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以创建一个“重诚信、讲真话、做实事”的学生党团组织为目标。

第三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的管理,使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能够有效、良好、有序地运作,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岗位的职能,并切实做到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更好的配合学校的工作和为广大学生服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章程针对工作站各级成员的工作职能、要求、考核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工作站成员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若干名,组长若干名。

1.站长:站长由系直接任命。

2.副站长:副站长从所在区域的工作者组长选举结合站长推荐产生,报系审批正式进行任命。

3.工作组组长:工作组组长从所在区域的寝室室长选举产生,报系审批正式进行任命。

4.寝室室长:寝室室长由寝室成员推选产生。

第六条  站长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工作站的各项日常活动;

2.上报并及时处理紧急事件与突发事件;

3.及时与老师沟通,向老师汇报工作;

4.与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对同学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反映学院相关处理意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精神。

第七条  副站长工作职责

1.辅助站长工作,协调开展公寓各项工作;

2.上报并及时处理紧急事件与突发事件;

3.了解各成员学习、工作、思想汇报情况,及时把握思想动态等;

4.负责完善工作站的章程;

5.组织同学开展各项学习宣传和公益服务活动;

6.负责活动、会议等的通知;

第八条  组长工作职责

1.及时向站长反映和汇报站内工作情况;

2.辅助站长和副站长工作,配合实施各项活动方案及措施;

3.负责记录、保管学生党员、干部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站的有关活动、工作会议等相关资料;

4.负责工作站的的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

5.制定活动考勤表等工作表格及文件;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成员权利

1.工作站各成员有参加工作站组织的相关活动的权利;

2.工作站各成员有对工作站工作及工作站成员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工作站各成员对工作站做出的各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反对的权利;

4.对党团工作站各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5.工作站各成员有使用工作站的公共物品、数据资料及软件等资源的权利;

第十条  成员义务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形象,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3.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工作站规章制度,维护工作站荣誉与利益;

4.爱惜工作站公共物品,有损害工作站利益的行为应及时组织;

5.按时参加党团工作站的会议和活动,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6.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党团工作站实行例会制度。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工作站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研究部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商讨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如需请假应提前,会后应及时了解会议内容,明确任务。全体成员须提前5分钟到会,组长负责会议记录,副站长负责成员的考核。

第十二条  党团工作站实行责任制度。凡前来服务站寻求帮助的本院学生,须热情接待,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十三条  党团工作站实行情况报告制度。要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党团工作站每月向上级汇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要定期汇总分析学生求助情况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  党团工作站实行义务工作制度。党团工作站成员本着服务同学、模范带头的精神义务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党团工作站的工作实行监督制度。接受系党总支和学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党团工作站对站内党员实行奖惩制度

1.对表现优秀的成员,工作站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表扬和奖励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颁发荣誉证书 (2)奖励奖品

2.对犯有错误的成员,工作站视情节严重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如下几种:(1)站内通报批评 (2)站内警告 (3)站内严重警告 (4)站内记过 (5)上报上级党组织,请求给予处理

3.奖惩成员时,须持慎重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奖惩得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工作站的各项活动公开进行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意见或建议请递交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   

十九条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

                                       2023年9月6日

版权所有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 校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 邮编:614000 |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