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计系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


学生会副主席作为系学生会的第二负责人,需对自身所管辖的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对于所管辖的部门人员的心理、工作状态有所了解,并对有问题的学生干部进行指导或作出处理。

一、工作监督与落实

依据制定好的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学生会各部部长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一步:召集管辖部门的正、副部长及成员,按照对应计划讨论和草拟执行方案。

第二步:按程序上报执行方案;

第三步:按通过后的执行方案开展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需对工作未开展或工作拖沓的部门进行三次提醒(使用工作群通报或者短信提醒,以回复收到为准),若多次提醒并未整改的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步:定期将督促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原则上每月一次),并存档。

二、人员管理与激励

学生会副主席需协调好自身所管辖的部门之间的关系,增强各部门间、各部门内部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自身所管辖的部门成员的工作状态及心理状态时刻关注,及时处理好相关问题。若遇不能解决问题是,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第一步:积极发现各部门人才,同时不断吸纳新成员进入。

第二步:对于发掘的人才进行有效的、系统的培养。

第三步;对于可提拔人员向对应的主管和主席推荐,使大家能了解此成员。

三、上级交办临时任务

具体步骤:

第一步:根据实际情况索取书面或是QQ等方式文字通知;

第二步:依据文字通知进行工作安排和落实,向工作布置的领导和工作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第三步:监督工作完成和落实情况

第四步: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工作交办的领导,原则上反馈为即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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