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公示结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 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求,认定以下同学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3日。
对认定名单如有异议,请反映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点:系办公楼221室
电话:7820102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