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计算工程系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1. 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数据库的学生;
2. 诚实守信,努力学习,奋发上进;
3. 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能胜任工作;
5.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1. 上一学年受到纪律处分或处于处分影响期的;
2. 上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科目者;
3. 用人单位月考核“不合格”达两次及以上者;
4. 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
二、工作要求
主要工作时间为实验室有课的晚上或周末。
1.配合机房管理员履行管理员职责,按照课表提前5分钟以上开门。全天课程结束后检查关闭水电气,按时关门。
2.课程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实验室,并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每月上交到8210办公室,并更换下月的《工作日志》。。
3.应按照清洁卫生标准,配合管理员每日做好实验室器械的整理。
4.联系相关专业,协助机房管理员做好所在机房的清洁卫生(至少每两周一次)。
5.积极配合机房管理员授课做好指导师生设备使用操作,维护好实验室良好形象,杜绝发生师生投诉情况。
6.如遇工作需要临时开放机房的,应及时帮助机房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实验室的开关门工作。
7.完成机房交由的其他任务。
8.工作期间发现的布线、漏雨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管理员。
三、考核办法
1. 按照工作要求准时到岗,并于机房管理老师处签到。签到次数按照实验室课程量调配且每月不少于8次,配合机房管理员履行管理员职责,按照课表提前5分钟以上开门。(未履职,扣20分/次)
2. 联系相关劳动课程专业,协助机房管理员做好所在机房的清洁卫生。每周一次,每月共4次,没有及时联系次数1次为不合格。(清洁卫生未达标,扣5-10分/次)
3. 课程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实验室,并配合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未填写,扣2分/次)
4. 对于布线、漏雨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未报,扣20分/次)
5. 积极协助师生操作实验设备,杜绝发生师生投诉情况。(投诉成立,扣10分/次)
6. 如遇工作需要临时开放机房的,应及时协助做好工作。(完成,加10分/次)
7. 完成机房交由的其他任务。(完成,加10分/次)。
8. 当月评分60以下为不合格,当月评分60-100(含60)为合格,当月评分前5名为优秀。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实验中心
2024年7月11日